您现在的位置: 柳林人大 >> 乡镇人大 >> 正文

 

 

 

高家沟人大工作汇报材料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8/30
 
    

柳林县高家沟乡人大主席团

关于乡镇人大自身建设情况的汇报                 

 

近年来,我乡人大不断探索与创新工作模式,建立了良好的意见表达和互动沟通机制,认真倾听民声民意,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真正实现了从“管制”理念向“服务”理念转变。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围绕中心,促进发展,依法审议重大事项

在新一届人大代表团成立之后,乡人大按照抓大事议大事的原则,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我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依法履职。听取了《政府工作报告》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财政预算安排(草案)的报告》,并组织代表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审议,作出了相应的决议。通过审议,我乡经济发展思路更加符合实际,更能体现全乡人民的意愿和要求,把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变成了全乡人民的实际行动,保障了我乡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协调发展。通过财政审查,为确保财政增收节支、财政平稳运行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乡人大全力支持参与本乡经济建设,积极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在民政办进行低保审核过程中,积极开展了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达到了应保尽保;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组织代表先后进行实地调研和视察;在美丽乡村建设方面,乡人大代表团去陕西赤牛窊村观摩学习,对该村的旅游产业模式进行了体验;在脱贫攻坚方面,会同乡分管农业领导及财政所、农经站对种养殖扶贫户指导项目实施与验收,共帮扶种植贫困户82户,补助30.46万元;养殖贫困户47户,下发扶贫资金28. 6万元。与此同时,乡人大还组织对失地农民生活、返乡农民工就业、退役士兵走访等关系民利民生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认真听取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意见,为探索可行的解决办法提供参考依据。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1、加强学习宣传,切实增强法律意识。一年来,乡人大始终注重法律监督,一方面组织人大代表学习《监督法》《代表法》《组织法》《公务员法》,参加上级组织的行政执法学习,增强代表的法律意识,为代表加强法律监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密切配合督促政府抓好普法教育,加大法律宣传,切实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加快推进民主法治进程,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2、加强工作监督,依法开展监督检查。一是针对我乡南阳山村、白家塔村、郝家庄村、阴塔村大力开展扶贫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乡人大监督支持紧密跟进,力求做到每个项目的征地拆迁、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和质量监管,都有人大代表参与,并适时提出建议和要求,确保了项目建设征拆补偿到位,招标公正透明,工程优质高效。二是组织代表对全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执法检查。开展了节假日食品安全检查,组织了校园及周边小卖部、小餐馆的食品卫生专项检查,开展了食品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执法检查中,代表们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下柜处理。通过执法检查,确保了《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我乡贯彻实施。

3、加强政务、村务公开的监督。乡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监督,配合开展了村级财务的审计工作,督促村级财务定期向村民公开,有力地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形成了政务、村务中人大代表监督的良好格局,推进了民主法治的进程。

三、强化服务,积极探索,不断加强代表工作

1、组织述职评议活动。乡人大把县、乡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活动纳入全年工作计划,进行了认真的安排部署。去年12月份,结合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基层站所述职评议活动,组织部分代表向选民汇报履职情况,选民对代表的履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评议测评。通过活动开展,进一步加强了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增强了人大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体现了“人民代表人民选,选好代表为人民”的宗旨。

2、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参与不越位,监督不代替”的原则,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促进政府工作的有序开展。着力搞好政府和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评议及“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全乡将组织乡人大代表参加乡直单位部门述职评议活动,年内拟对中心校、扶贫组、劳动和社会保障所等单位进行述职评议,让代表们参与评议监督其工作情况,并作为评选先进的依据。

3、围绕全乡中心工作,组织代表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工作,有计划、有代表性地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本乡脱贫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视察村庄环境整治、视察农村卫生所修建等方面工作,并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党委、政府决策参考。

四、乡人大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乡人大机构设置不够健全。从我乡来看,一乡只设一名专职人大主席,既没有人大副主席,也没有专职干事。人大工作是集体行使权力的机构,只能通过乡代表大会来进行,至于闭会期间的各项工作,由于乡人大机构设置不全,人员少,力量薄弱,不利于人大工作的开展。

二是人大代表履职意识不强。有的代表把参加人代会和代表活动看作是“例行公事”,参会前不做任何准备,履职感不强。有的代表认为决策重大事项是领导干部的事,自己“人微言轻”,或不发表意见,或人云亦云,看“领导代表”脸色附和,会议表决环顾左右行事,没有主见,对参政议政缺乏政治热情,缺乏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改进乡人大工作的对策

1、正确处理好乡党委、人大、政府三者的关系。乡党委、乡人大、乡政府是乡级权力系统的三个中心,只有三者统一协调,才能促进各自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方面乡党委应充分尊重乡人大的法律地位,乡政府应自觉接受乡人大的监督,另一方面乡人大在工作中要尽可能与乡党委、政府沟通,各项工作尽可能得到乡党委、政府的支持。

2、加强乡人大机构建设。希望县委及组织部门把乡镇人大干部的培养、提拔和使用高度重视起来,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人大干部交流机制和激励机制,重视人大干部的培养、提拔和使用,为乡镇人大工作提供基础。

3、提高乡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选好代表,在考虑代表候选人时,既要考虑候选人的政治素质,还要考虑其履职能力,真正把那些具有奉献精神、敢于为民执言、政治素质较高和工作能力较强的人选到代表队伍之中。要组织开展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人大代表评选活动,增强代表履行职责的荣誉感,激发代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促进乡镇人大工作有序开展。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