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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柳林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向沙特发展基金申请柳林县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柳人发〔2025〕14号

(2025年7月3日在柳林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柳林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柳林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向沙特发展基金申请柳林县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贷款的议案》(柳政报〔2025〕9号)。会议决定批准该《议案》。

会议认为:该《议案》对完善我县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 服务水平具有积极的意义,同意县政府为贷款主体向沙特发展基金银行贷款2500万美元(约1.75亿元人民币),并列入县财政预算管理。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县级基础财力保障机制意见》(财预〔2010〕443号)的要求,以实现“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前提,着力保障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一是强化统筹协调,优化投资布局。县政府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科学规划财政资金投向,优化投资结构,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精准发力,确保投资规模与财政承受能力相匹配,维护财政稳健运行和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二是科学合理举债,防范金融风险。县政府要科学合理举债,把握举债节奏与时机,合理控制债务规模,优化债务结构。在举债融资过程中,密切跟踪研判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汇率波动及金融政策变化,建立健全外债监测评估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偿债计划,使政府债务的举借、偿还进入良性循环轨道,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跟踪项目进展,确保实事办好。县政府要做好项目进展跟踪问效,既要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避免因资金断链影响项目建设进度与质量,又要及时推进项目建设,防止出现资金闲置、浪费利息现象,真正把民生实事办实办好,进一步健全我县养老服务体系,更好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同时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项目筹备和进展情况以及年度资金使用及贷款偿还情况。

柳林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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