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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柳林县柳林镇、穆村镇等12个试点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决议

 
 
    

柳人发〔2025〕12号

(2025年5月29日柳林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柳林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高艳忠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柳林镇、穆村镇等12个试点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议案及说明的报告》。会议原则同意县人民政府提出的《柳林镇、穆村镇等12个试点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会议认为,乡镇履职事项清单,编好是基础,用好是关键。会议要求,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聚焦清单工作事项,突出功能定位。要深入抓好清单编制后的配套衔接工作,完善与综合考核等有效衔接制度,强化执行情况监督评估,切实为乡镇赋能减负,努力让基层干部知责明责、履职尽责,在运行过程中,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总结、调整和完善履职事项清单,确保各项职责事项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柳林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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