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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柳林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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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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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柳林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
决 议
(2019年3月1日柳林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大会通过) 柳林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梁致敏院长所作的《柳林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柳林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县人民法院要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县委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审判与执行工作,全面提高法官的思想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全面提升法院整体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开放、繁荣、绿色、文明、幸福”新柳林提供更加公正、廉洁、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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