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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检察院工作报告决议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柳林人大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8/11
 
    

柳林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

决    议

(2011年6月27日柳林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大会通过)

柳林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史晋斌同志所作的《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柳林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强化法律监督,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将我县建成吕梁发展模式的骨干县、发展速度的先进县、发展形象的代表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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