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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作者:柳林人大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4/16
 
    

2021年4月16日柳林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柳林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杜学明同志所作的《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五年,柳林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围绕“党建统领,五转一新”工作思路,忠实履行检察职责,充分体现检察机关的政治担当,充分展示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赤诚情怀,为平安法治柳林建设发挥了法律监督和维护公平正义的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十四五期间,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党建统领,五转一新”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县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政治建检,强化法律监督,紧盯民生热点,开展公益诉讼,持续教育整顿,提升队伍素质,发挥检察智慧,保障转型发展,以更优质的检察服务,为全面建设创新、开放、绿色、文明、幸福新柳林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在今年工作中,要深度聚焦检察法律监督主业,重拳打击电信诈骗、民间借贷等导致的违法犯罪,重拳打击无理缠访闹访等形成的犯罪,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全力开辟柳林检察工作新格局,为我县“争当全省标杆,争创全国百强”宏伟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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