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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柳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4/29
 
    

柳林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柳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4月29日柳林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大会通过)

 

柳林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刘志坚副主任所作的《柳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在中共柳林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山西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县委提出的“党建统领、五转一新”工作思路和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真抓实干、担当进取,在巩固、深化、完善、提升中推动人大各项工作上水平,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确保我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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