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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5/13
 
    

关于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柳林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9年5月10日)

 

尊敬的赵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4月25日,由柳林县人大常委会闫建平副主任带队,与部分常委会领导委员与市、县人大代表深入我县高家沟乡白家塔村、穆村镇一村委等地,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初见成效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


系统工程,事关我县农村农民根本利益和乡村振兴的各个方面。具体时间期限四年,可分为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股权配置、生产合作经营、收益分红五个阶段。省、市总体要求是∶2018年3月份开始至2019年3月底完成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工作;2019年底建立新的集体经济组织,对清产核资进行验收;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去年三月份以来,全县15个乡镇、580个自然村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界定工作,已有574个自然村完成了清产核资任务。清理资金总额165540万元、核实资产总额127053万元、清查集体土地总面积936735亩、农用地面积431370亩;成员身份界定完成574个自然村,调查总人数299376人,界定成员数265997人,两项工作完成率均达到99%以上。目前我县257个行政村集体经济全部实现破零,其中1万元以下的村69个,1—5万元的村83个,5万元以上的村达105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已取得基础性和阶段性成效。

二、主要工作举措和特点

1、领导重视,强力推进。县委、县政府曾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首先成立了以县委书记、政府县长为双组长和分管农业县级领导为副组长与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组,然后制定出台了《柳林县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柳林县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和《柳林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为稳步推进农村改革提供了政策指导和制度保障

2、统筹谋划,三级联动。按照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整体安排,乡镇、村委结合本地实际,都分别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等 ,细化了目标,分解了任务,夯实了责任,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联动、同频共振的工作局面。

3、强化宣传培训,严格督促检查。一是县职能部门印制了35000余份宣传手册,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通过邀请省、市专家讲解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理论,派遣业务骨干赴各乡镇村组培训,累计培训人数达14220余人次。使县、乡、村三级干部及操作人员,全面掌握了相关内容和各环节要点。三是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组按照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建喜同志的批示,抽调业务骨干,对各乡镇的所辖村组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约谈、问责,极大地促进了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4、重点工作有序推进。我县明确了整个工作过程的5个环节、10个步骤、59种所需资料,并要求各乡镇和村组严格按照流程,规范操作。譬如,孟门镇党委、政府科学规范的流程和详细具体的工作清单,受到了吕梁市改革领导组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推广;高家沟乡白家塔村、穆村镇一村委、石西乡刘家垣村、成家庄镇赤木洼村、柳林镇庙湾村都能根据本乡镇、村委的实际,摸清底数,明确权益,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走在了全县的前列,并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新途径。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速推进的同时,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逐渐凸显,并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1、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一是部分乡村干部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了解不深,认识不到位,存在消极应付心态;二是部分农村干部对产权改革抱有畏难情绪,对改革缺乏积极性,存在马虎过关、敷衍塞责的现象;三是部分群众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股份合作社运行还存在疑虑,认为改革就是简单的分钱,集体资产有收益就改革,没有收益就没必要改革;四是改革推进过程中统筹力度不大,分类指导不够,改革的目的、内容、方法不够细化,对改革后期成果的运用缺乏比较具体的规划和指导。

2、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等基础性工作仍需强化。清产核资、产权明晰、流转顺畅是盘活农村资产的关键环节。当前,我虽然对集体土地、林地、农村承包地等资源以及村集体资产进行了清查核实,但仍不够全面,且发展很不平衡。特别是有的村组因历史原因,债权债务遗留问题复杂;有的村组清产核资只局限于填报账面内容,没有将村集体资产应清尽清;有的出现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难和资产权属明晰难等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3、农经工作队伍相对薄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意义重大、任务艰巨,需要一支懂财经、善管理的专业化农经工作队伍。目前,全县农经系统不仅业务技术人员相对缺乏,部分乡镇农经管理工作人员只有1—2人,或者个别乡镇农经员身兼数职,而且现有农经队伍年龄普遍较大,知识结构、业务能力等方面也难以承担当前紧张而繁重的农村经济改革发展任务。

4、农村经济体制僵化,内生动力不足。农村部分股份合作社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治理机构、市场经营、监管平台、红利分配、财务管理、股份转让、涉农投资股份量化等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管理办法,股份合作社成立后如何运行和改革成果如何运用,已成为迫在眉睫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三、工作建议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县、乡、村三级领导和党员群众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县委提出的“党建统领、五转一新”工作思路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推进“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化解部分基层干部思想上的懈怠情绪,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2、严格程序,规范稳健。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村委要在总结前一阶段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兄弟市、县、区的成功经验,按照省、市、县的总体部署,把此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要完善和搞好各乡镇、村委集体台账的自查,切实抓好农村集体资产的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六个环节,搞好各种实物、资金、债券、债务等资产的核查、估价、运作和监管工作,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和解释工作。

3、因势利导,扎实推进。在完成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界定的基础上,要积极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和农村“三变”改革,坚持以遵守法律法规为准则,以遵从群众意愿为前提,科学合理制定设置股权方案。要分类指导,循序渐进。要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进一步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和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引导农民通过资源入股或创办新型产业,盘活闲置资源,打造乡村旅游精品,增强农村经济发展动力。

4、加大力度,健全机制。一是要强化农经管理职能,逐步充实农经管理队伍,要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和县乡村农经业务技术的培训力度,为农村经济工作创造良好环境。二是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产权、集体经济股权和其它依法可交易的农村产权等交易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产权交易平台。三是不断探索适合本地的农村经济发展新模式和新经验。

5、强化督查,增强实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是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惠及全县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县直各有关部门和涉农单位与各乡镇村委要在中共柳林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顾全大局、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凝心聚力,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同时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最大限度地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切实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为我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美丽乡村和各项工作创一流做出不懈努力。

报告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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