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人发〔2019〕7号
柳林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李媛同志任职的
通 知
(2019年2月19日柳林县十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
根据政府县长刘惠民同志的提请,经2019年2月19日柳林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媛同志为柳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二年)。
特此通知
2019年2月19日
抄 送:县四套班子领导,本委委员,留存。
柳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2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