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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柳林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3/5
 
    

关于柳林县2018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227日在柳林县第届人民代表大

次会议上

 

柳林县财政局局长    马春明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提出全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我县经济复苏势头强劲,财政收入形势一路上扬,民生事业蓬勃向上。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依法监督、县政协民主监督下,我们坚持以供给侧改革为主线,盘活财政存量,调整支出结构,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更加注重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大力支持各项重点建设,加强政府性债务管控,有效防范财政风险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均取得可喜成绩,较好地完成了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完成情况

2018年全县财政总财力达到386860万元(根据预算法第六十六条  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定:2018年年初预算收入25亿,收入30.5亿,超收较大,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4957万元;返还性收入-1468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007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270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4500万元;上年结余6564万元上解上级-1725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是:

增值税完成126905万元,同比增长7.73%,增收9102万元。

企业所得税完成41755万元,同比增长64.64%,增收16394万元。

个人所得税完成3845万元,同比下降47.08%,减收3420万元。

资源税完成37849万元,同比增长25.87%,增收7779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8660万元,同比下降1.71%,减收324万元。

房产税完成6047万元,同比下降10.68%,减收723万元。

印花税完成3999万元,同比增长59.32%,增收1489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3615万元,同比下降19.81%,减收893万元。

土地增值税完成341万元,同比下降39.11%,减收219万元。

车船税完成890万元,同比增长30.69%,增收209万元

耕地占用税完成191万元,同比增长22.44%,增收35万元

契税完成586万元,同比下降0.17%,减收1万元。

环境保护税1516万元,上年无此收入。

行政性及罚没收入完成4940万元,同比减少27.3%,1858万元,减收原因是排污费及水资源费取消改为环境保护税和水资源税

专项收入完成21099万元,同比增长39.83%,增收6010万元。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32014万元,同比增长919%,增收28873万元,超收比例大原因是“两权价款”大幅增加

2、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执行42877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5%,分科目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722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6.85%;

国防支出完成6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15%;

公共安全支出完成209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90%;

教育支出完成1031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4.05%;

科学技术支出完成8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20%;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72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6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395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2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244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69%;

节能环保支出完成236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51%;

城乡社区支出完成367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7%;

农林水支出完成451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53%;

交通运输支出完成134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14%;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完成86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02%;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完成6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14%;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完成100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34%;

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22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86%;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完成10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24%;

债务付息支出完成14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34%;

支出完成65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5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590万元,为预算的126.5 %;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23241万元(包含上年结余1674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5.52 %。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完成65432万元,支出39003万元,本年结余2642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总之,2018年我县各项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化,财政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支出结构继续优化,财政综合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这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依法监督、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更是全县各级各部门团结一致、奋力拼搏、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财税部门为此也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理顺征管体制,强化财源促征收,实现财政收入“量质齐升

2018年,财税部门依法依规,科学决策,灵活调度,快速推进,合理调拨资金,财政收入一路飙升。全年着重抓了以下工作:一是征管体制理顺,落实税收体制改革政策,合并国地税机构,理顺收入征缴职能,全面堵塞税收漏洞,税收征缴迎来崭新起点。二是收入质量提高。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2018年我县财政总收入完成95.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5亿元,全省排名保持第一名。三是积极向上反映我县刚性支出增长以及民生工程欠款严重等情况,争取上级加大对我县转移支付支出力度,全年上级共下达我县补助收入7.5亿元。

(二)强化政策资金保障,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打好防范化解风险攻坚战。2018年我县共拨付归还贷款及债务资金17224万元,其中:归还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517万元,棚户区货币安置贷款本息5843万元,柳林大医院建设项目本息2970万元,四中新校区建设贷款本息1259万元等,有效化解了我县债务风险,支持了经济建设,弥补了资金不足的短板。打好巩固扶贫攻坚战。2018年我县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年财政县配套扶贫资金6000万元,增幅为2017年的17%,撬动整合各级扶贫资金14154万元。其中:拨付资金11806万元用于基础设施等方面,拨付资金134万元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真正做到扶贫“五保障”即:农村旅游脱贫保障620万元、社会技能培训脱贫保障10万元、生态补偿脱贫保障239万元、产业扶贫保障377万元、社会力量扶贫保障969万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生态环保资金投入,全年环境保护资金累计投入23612万元,主要有:投资400万元,解决李家湾政府、卫生院、中小学“煤改气”工程建设,保证了全乡冬季正常取暖;投资4746万元,支持了煤气化煤改气及冬季取暖供气资金,有效减少了我县空气污染问题;投资1003万元,支持了环保局水质监测和污染源普查及环境集中连片整治问题;投资了1811万元,购置了环卫中心及乡镇环卫车辆,拨付了中转站建设资金,为清理“四堆”和陈年垃圾提供了资金保障。

(三)强化民生资金保障,进一步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用于教育、农林水、社保、医疗卫生、节能环保、住房保障、交通运输等民生领域的支出达到29.8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69.6%。一是加快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教育支出10.31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24%。其中:投资5241万元,重点解决锄沟、庙湾、城东三所小学的建设资金及前期费用;拨付4055万元落实“两免一补”和各类助学金政策;拨付539万元资助全县中小学,职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拨付2860万元继续实施高中免学费政策。二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亿元。落实就业补助政策,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稳步提升城乡低保救助和特困人员救助水平,2018年全县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485元、347元,城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保障年人均补助标准分别达到7600元、5500元。落实社会保障扶贫政策,资助建档立卡户、特困群众、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等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妇女“两癌”救助。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等。三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4亿元。重点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各项医改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700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增加到55元。四是促进文体事业蓬勃发展。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72亿元。积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推进“三馆”免费开放。支持和引导我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承载能力。筹措资金2440万元, 重点解决了北大街改造工程尾欠问题;投资4747万元,有力扶持了煤气化公司全县供暖及亚行贷款综合利用项目;筹措资金4837万元,扎实开展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投入资金18499万元,完成了明清街改造前期项目的投资。六是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2018年投入1699万元,用于98个村,119个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现了贫困村全覆盖,惠及群众6万余人,为我县巩固脱贫成果奠定了坚实基础。

各位代表,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财政运行中仍有不少长期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收入方面。财政收入在高位运行出现增长乏力现象,传统税源增长点不足、新增税源尚在培植,收入增长与实际税源有差距,财源培植及收入质量改善任重道远。二是支出方面。支出刚性需求多,收支矛盾非常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压力较大;财政支出结构不尽合理,一些资金支出进度缓慢,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改革管理方面。尽管全县政府债务风险可控,但隐性债务还存在较大风险;财政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需要进一步提高,预决算公开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和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是深入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之年,是巩固脱贫成果的决战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县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县委“党建统领,五转一新”工作思路,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原则,树牢“三个思维”,即党建统领思维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规范财政制度建设;抓收入思维,全力组织财政收入;保底线思维,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及重点支出,为全面建设“开放、繁荣、绿色、文明、幸福”的新柳林提供财力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草案

2019年全县财政一般预算总额预计4236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320000万,比去年实际完成数增加5%,上级一般转移支付补助可统筹财力-2363万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补助29353万元,上解上级资金31716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下达38007万元,上年结余1306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4957万元(其中:全部安排消化2018年往来及预借款54957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不列赤字的预算原则,2019年支出预算安排 42366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250.63万元,占总支出的11.15%;国防支出766万元,占总支出的0.18%;公共安全支出11527.38万元,占总支出的2.72%;教育支出76958.62万元,占总支出的18.17%;科学技术支出4477万元,占总支出的1.0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201.01万元,占总支出的1.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997.64万元,占总支出的8.73%;医疗卫生支出20918.83万元,占总支出的4.94%;环境保护支出12714万元,占总支出的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4128.17万元,占总支出的22.22%;农林水事务支出32071万元,占总支出的7.57%;交通运输支出6995万元,占总支出的1.6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786万元,占总支出的0.19%;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329万元,占总支出的0.0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3545万元,占总支出的0.84%;住房保障支出6990万元,占总支出的1.65%;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1011万元,占总支出的0.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607.6万元,占总支出的1.32%;总预备费9600万元,占总支出的2.27%;其他支出45790.12万元,占总支出的10.8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9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额预计完成21259万元,其中: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20000万元,上年预算的333.3%,上年基金专项结余1089万元,上级专项基金补助170万元;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21259万元,为上年预算的333.3%。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9年社会保基金收入完成49517万元,支出43860万元,本年结余56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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