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创新交办方式 推动办理工作 |
||
|
创新交办方式 推动办理工作 ——柳林县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代表意见、建议集中交办会
柳林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紧紧围绕实现柳林“三晋一流、全国百强”、再造两个新柳林的奋斗目标,共提出各类意见、建议132件,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研究,将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19条确定为重点督办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职能部门办理代表意见、建议的责任意识,加快办理速度,推进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2011年8月3日上午,柳林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集中交办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参加了会议,“一府两院”主要领导,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各乡镇书记、人大主席、人大副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部分政协委员,离退休县级领导和新闻单位列席了会议。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保兰主持了会议。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代表柳林县人大常委会与政府县长武跃飞同志签了代表意见、建议交办书,并转交了代表所提意见、建议。 武跃飞县长就认真做好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级各部门把办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采取一线工作的方法,认真做好代表意见、建议办理中的各项工作,并在年终考核时对办理意见、建议不力的单位采取一票否决制,从而取信于民,赢得人大的监督支持。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对加快办理代表意见、建议速度,提高办理质量,加大督办力度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深刻认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办理好代表意见、建议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推进我县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是尊重人民意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际行动,是职能部门和有关组织接受监督、依法开展工作、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强化服务的具体体现。(二)县政府要对所有意见、建议,特别是重点督办的意见、建议,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具体领办,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要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坚决杜绝各行其事,推诿扯皮现象发生;要加强与提意见、建议代表之间的沟通联系,通过电话、走访、座谈、邀请代表参加调研等多种形式,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和要求,提高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的实效性和满意度;所有意见、建议力争在10月底前全部办理完毕,确有困难的也尽量在11月份办理完毕,对办理质量不高,代表不满意的,要求承办部门重新办理。(三)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各工委要按照分工对口加大督办力度,及时了解掌握办理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召开督办会议、组织代表专题视察和检查等多种形式,着力使代表意见、建议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拟稿人:刘月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