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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刘清源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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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人发[2009]12号 柳林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刘清源等同志任职的 通 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法检两院: 根据柳林县人民法院院长高育新同志的提请,经二00九年八月十日柳林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 刘清源同志为柳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丑小同志为柳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白照平同志为柳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白小彦同志为柳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国梁同志为柳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特此通知 柳林县人大常委会 二00九年八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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