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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法院工作报告决议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柳林人大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4/8
 
    

柳林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柳林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
决        议

(2010年3月27日柳林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大会通过)

    柳林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高育新同志所作的《柳林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柳林县人民法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审判和执行工作,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大局,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县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以“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为指针,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积极清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年积累的执行案件,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确保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不断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法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为打造“三晋一流、全国百强”的新柳林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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